
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做好管理创新成果审定工作的要求,为引导企业加强管理创新,加快培育优质企业,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,3月3日,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发了《关于申报2022年度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通知》(大工信发〔2023〕22号),就2022年度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重点
申报成果应结合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任务,以及企业管理创新实践,突出以下重点:战略转型与新业态培育;国际化经营与市场开拓;降本提质增效与精益管理;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升级;物流与供应链管理;绿色低碳发展;知识产权管理;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;企业文化建设与品牌培育;人才激励及人力资源管理等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成果申报范围为在我市注册的各类企业。
(二)企业申报的成果必须实施满一年以上(截至2022年12月30日)。
(三)企业应按照《申报大连市企业管理创新成果材料说明》,认真撰写成果主报告,填报成果申报表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。纸质版材料需报送一式两份,同时需提供相应电子文本(word格式)。
(四)申报成果应由企业分级审定,认真筛选,择优申报。
(五)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是在市工信局的领导下,由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。具体工作由市企业联合会组织实施。
请将申报材料于2023年4月30日前报至市企业联合会。
联系人及电话:
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 于 越 83686040
市企业联合会 王兴旻 39667028
E-mail:dlqixie2000@163.com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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